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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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3-12-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智慧校园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学校竞争力和创新力,根据《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指导方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业务主管单位(部门)、使用单位(部门)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逐步实现“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安全集散”的建设目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范围内各单位(部门)所拥有或负责管理运行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基础网络、数据中心、智能感知终端(含“一卡通”)、信息化公共平台、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系统、网站、数字教育资源、数字监控网络等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校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负责组织研究提出学校信息化相关的技术标准、规划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组织起草、修订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管理规章制度;

(四)审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计划立项、经费预算与总结验收;

(五)负责信息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 网络信息中心可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组建特定信息化工作的咨询小组,负责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进行论证,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中重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对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性指导。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单位(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设立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本单位(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具体事务。

 

第三章 数据标准与编码规范管理

 

第七条 信息标准化、规范化是应用系统之间数据流通的根本保证,是实现全校范围内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的必要条件。学校信息编码规范和数据标准由网络信息中心会同业务单位(部门)负责制定。

第八条 学校各类信息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编码标准。

第九条 为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学校各类信息化相关数据标准由数据产生单位(部门)和网络信息中心共同制定和发布,数据使用单位(部门)只能引用,不得重复定义。

第十条 学校各类信息化相关数据的管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应用、谁管理”的原则实施,各单位(部门)负责的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更新、维护、备份均纳入本单位(部门)日常系统管理范畴,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安全性。

 

第四章 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应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等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信息系统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信息


化基础设施与配套管理系统相关项目;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相关项目;与信息化相关的软、硬件设备项目。

第十二条 信息化建设采用项目管理制,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管理。网络信息中心根据各单位(部门)实际需求进行项目分解,制订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经学校审议后实施。

第十三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须和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未经网络安全论证的信息化项目不予立项;信息化项目中含有信息系统建设的,须经网络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付款。

第十四条 信息化项目申报审批将分为“需求审批”和“技术审批”两步进行,项目审批结果将通过校内项目管理网站公布。

(一)项目“需求审批”。项目建设单位(部门)组织本单位(部门)相关人员对所需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向网络信息中心提交《信息化项目需求申报表》(附件1)。网络信息中心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部门)填写并报送《信息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

(二)项目“技术审批”。网络信息中心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信息化项目申报书》进行技术初审,预算大于5万的项目,网络信息中心组织专家论证会,申报单位(部门)向专家组汇报,专家组出具论证意见。网络信息中心将审议通过的《信息化项目申报书》和专家论证意见提交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项目申报单位(部门)对该项目启动建设。

第十五条 信息化项目实行归口申报。各学院教学类信息化建设项目由教务处统一审报;科研机构和各学院科研类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科研处统一审报。

第十六条 学校统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校各类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必须遵从学校统一的信息技术(IT)架构(包括数据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管理架构)。校级信息化项目由网络信息中心会同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建设,其它项目由立项单位(部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建设,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监管并提供技术支持。

(一)学校信息基础设施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包括各类通讯管线、通讯电缆和光缆、通讯基站、弱电机房、网络设备、楼内弱电布线、无线网(WiFi)室外和室内接入设备等。各电信运营商、银行等在校园内的设施和设备建设,须到网络信息中心履行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到相关单位(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新建、扩建、改建楼宇时涉及校园信息基础设施,须经网络信息中心确认建设方案,并监督建设过程、参与项目验收。工程的建设方案、施工图文、测试报告、地下管网和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应在验收通过后15日内复印报网络信息中心备案。

各单位(部门)经网络信息中心批准自行建设的内部信息化基础设施,由相关单位(部门)自行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学校公共信息支撑平台由网络信息中心组织建设、管理及维护,包括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中心数据库、校园数据中心、邮件服务、公共软件服务、一卡通系统等学校层面的软硬件平台。

全校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正版化软件、公共服务性软件等软硬件设备原则上各单位(部门)不得单独采购,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规划、采购、管理、运维,积极推广云服务,以降低信息化总成本,并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三)各单位(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可采用自行研发、合作开发、公司承建等多种方式完成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但必须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平台以及数据交换接口规范进行建设,并在安全性上达到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标准。网络信息中心参与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和验收。

(四)信息资源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工建设、协调管理、统一服务的原则。网络信息中心组织制定全校信息资源的建设规划、服务标准,并负责协调管理;各单位(部门)根据自己的业务性质负责本单位(部门)业务相关的信息资源建设。

第十七条 信息化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合同等有关文件的技术、功能、数量等工程指标和相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向资产管理处、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校级验收、备案,并按有关程序支付工程款,同时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

 

第二章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信息系统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学校公共信息系统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按照国家与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各单位(部门)建设的信息系统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在网络信息中心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国家与教育部有关规定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实行重要密钥双重保管机制。各类服务器、核心交换设备、业务系统、信息系统等超级管理人员密钥由具体管理人员和单位(部门)负责人各执一份。此类人员在调离学校或身份变更时应签署相关承诺书,并由接管人员对其身份及时注销和修改密钥。

第二十条 各单位(部门)应遵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使用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确保本单位(部门)提供的上网信息的真实性。直接发布其他单位(部门)交换共享的数据,必须经过数据来源单位(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 涉密工作和研究内容的信息,严禁接入校园网。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网络信息中心按照国家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记录用户上网行为,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用户上网记录。

第二十三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对自己的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上网账号加强管理,防止他人盗用后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如出现他人盗用账号造成违法后果的,账户所有者负有管理责任。校园网用户有维护校园网信息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在校园网上发现不良信息,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部门)及网络信息中心报告。

 

第三章  网站建设管理

 

第二十四条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二级域名的分配与管理。校内各单位(部门)网站须使用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域名(*.jvcit.edu.cn)。

各单位(部门)网站不得使用二级域名做跳转、指向,一经发现将关停域名。因做跳转、指向并发生安全性事件的追究使用单位(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二级域名管理实行备案制和年审制,各单位(部门)须将域名用途、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交网络信息中心备案。如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须及时到网络信息中心履行变更手续。

网络信息中心每年对所有二级域名进行清查,对无责任人、僵尸网站、安全性问题网站的域名给予关停。

第二十六条 专题性网站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实施,网站开发建设由开设单位(部门)主导、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第二十七条 建立二级域名网站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作为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清除不良信息,以确保信息安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网站的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单位(部门)信息化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及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支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系统运维、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开支。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中涉及到的相关信息标准和编码以网络信息中心实时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为准。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项目需求申报表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硬件    □软件    □工程    □服务    □信息系统(可多选)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周期

    日—— 年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Email邮箱

 

项目组成员

 

项目总预算

                        万元

项目简介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阐述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依据、建设现状、建设意义)

 

项目建设目标:(阐述总体目标,分阶段或分期建设目标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                        部门盖章:

                

四、项目管理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                        部门盖章:

                   

 


附件2

 

 

信息化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部门(盖章):

 

项目负责人:

 

申报日期: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硬件   □软件   □工程   □服务   □信息系统(可多选)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一级   □二级   □三级)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周期

    日—年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Email邮箱

 

项目联系人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Email邮箱

 

信息系统/网站

运行维护负责人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Email邮箱

 

项目总预算

                        万元

二、项目建设背景

(阐述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依据、建设现状、建设意义)

 

 

 

 

 

 

 

 

 

 

 

 

 

 

 


三、项目建设内容

阐述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内容等)

 

 

 

 

 

 

 

 

 

 

 

 

 

 

 

 

 

 

 

 

 

 

 

 

 

 

 


四、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技术和管理人员配置:

姓名

职务/职称

年龄

所属单位

专业

项目分工

 

 

 

 

 

 

 

 

 

 

 

 

 

 

 

 

 

 

 

 

 

 

 

 

 

 

 

 

 

 

 

 

 

 

 

 

项目实施计划:

起止时间

项目建设内容

负责人

 

 

 

 

 

 

 

 

 

 

 

 

 

 

 

 

 

 

五、项目配置清单及采购资金预算

项目技术和管理人员配置: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备注

 

 

 

 

 

 

 

 

 

 

 

 

 

 

 

 

 

 

 

 

 

 

 

 

 

 

 

 

 

 

 

 

 

 

 

 

项目建设总预算:                  (万元)

 

 


六、项目审核意见

项目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                       部门盖章:

                   

 

评审专家组意见:

 

 

 

 

专家签字:

 

               

 

项目管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12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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